
本文转自:周口日报
□吴继峰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长期困扰教师的额外负担问题,《通知》提出一系列具体、可操作的解决方案。这是值得点赞的。
长期以来,各类非教学任务让中小学教师不堪重负。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大量涌入校园,挤占了教师的时间和精力,削弱了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进而影响到其主责主业——教书育人的质量。
这个《通知》最显著的特点是明确性和可操作性。《通知》没有停留在原则性要求上,而是通过量化标准为教师减负提供了硬性依据:省级进校园事务“白名单”总量控制在10项以内;每所学校每学期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每校每年承担社会考试不超过5次。这些具体数字划定了清晰的边界,让学校有了拒绝额外任务的底气,也让减负工作有了核查的标尺。
同时,《通知》对教师职责范围作了明确界定,消除了以往的模糊空间。明确教师不承担巡河护林、上街执勤等非教育教学任务;规定无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这种界限的划定,有助于从根本上遏制过多社会事务向校园蔓延的势头。
好政策关键在落实。为教师减负不仅需要教育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乃至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各部门应当尊重学校的育人主体地位,不应将学校视为可以随意摊派任务的单位。社会各界也应当理解教师的职责边界,共同营造让教师安心教书、静心育人的良好环境。
《通知》的印发是一个重要开端。要让量化标准成为管理常态,让教师职责界限得到普遍尊重,真正从过多过滥的非教学负担中解脱出来,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回归教书育人的主业,从而推动教育质量实现质效提升。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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