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政策发布后,受到了各方面高度关注。12月31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对家长关注的多方面问题进行解读。
对此,李超在发布会上进一步介绍,针对部分幼儿园存在收费标准偏高、收费不透明不规范、开办托育服务缺乏收费政策指导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在《通知》中提出了四方面针对性举措。
发布会现场(图源:记者拍摄)
一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限定保教费和住宿费的区间范围,让收费标准更合理,进一步突出以上两类幼儿园的公益属性。
二是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必要时可通过开展成本调查等方式,抑制个别幼儿园过度逐利倾向,引导合理收费、遏制过高收费。
三是为幼儿园开办托育服务提供收费政策依据,明确幼儿园开办托育服务的保育费收费标准可参考幼儿园阶段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成本差异等情况合理确定,鼓励幼儿园开办托育服务,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四是强化幼儿园乱收费问题源头治理,建立各地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清单、各幼儿园全口径收费清单,并按规定向社会和家长公示,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同时明确禁止通过家委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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